公園景觀照明設計原則—景觀照明方案
當前,隨著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,人民的夜生活也越來越豐富,為了工作之余人們生活更加充分,安全的參加各種休閑活動及安全享用公共資源,越來越多的公園及休閑景觀在夜間開放,有的公園夜間的使用率要高于白天。燈港照明的設計師通過對景觀進行定向的照明,能夠使園林具有與白天自然光下完全不同的效果,置身其中會給人帶來一種新奇的感受。這就給景觀照明設計領域帶來了更廣闊的創(chuàng)作空間與創(chuàng)作源泉,光影的藝術效果可使景觀設計師的意圖展現(xiàn)。
公園一般由園路、自然景觀、廣場與構筑設施四部分構成,而園路發(fā)揮著組織空間、引導游覽、連接交通和提供散步休息場所的作用。夜間園路的照明可以幫游人辨別路面上的障礙、危險和確定方位,提高公眾安全。其照明設計應當滿足下列原則:
1) 形成秩序:夜晚公園匯集大量人流,通過照明為游人提供主次分明的游賞路線,有助于引導和規(guī)范公眾行為,促進人與園“溝通”,展現(xiàn)園林精美所在。
2) 滿足功能:提供交通照明,指引方向,保證安全,減少犯罪行為。
3) 注入藝術:園路是園林中景觀構成中重要的線性要素,應通過巧妙的光影設計使夜間園路具有觀賞性,營造適宜的氣氛,增強園林的藝術感染力,創(chuàng)造和諧、統(tǒng)一、迷人的夜景觀。
4) 綠色節(jié)能:減少光干擾與光污染,合理確定照明,建設的開發(fā)強度。